閩南語精進教學─「閩南語辭典」研習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辦理日期:108年11月27日(星期三)13:10~16:30。
三、研習地點:宜蘭市光復國小視聽教室。
四、參加對象與人數:本縣國中小教師及閩南語教學工作支援人員(限額80人)。
五、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參與人員逕上宜蘭縣研習系統(新版)報名。研習代碼: 1151。
(二)全程參與之教師將於研習結束後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三)如有飲水需求,請自備環保杯。
六、檢附旨揭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