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辦法

轉知:有關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作業,訂於本(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請符合資格的學生們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文

申請注意事項-含申請表格及範例(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