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宜蘭縣文化局110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簡章

一、本活動徵選類別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作、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入選作品提供獎金新臺幣三至五萬元。
二、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加註「宜蘭縣作家作品集徵集」字樣,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
三、報名簡章可至本局官網下載(https://www.ilcc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