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研習」Post author:潘志豪Post published:2022 年 10 月 6 日Post category:教務處111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研習」(一)報名資格:年滿20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3.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4.擁有教師證及國內外官方語言(新住民語文)認證之證書。相關內容109學年度宜蘭縣國民中學學區劃分一覽表2019 年 10 月 16 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定期考試時間表2019 年 11 月 21 日110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