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學 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建議」1份,請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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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169號函辦理。
二、請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並參考旨揭建議完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降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三、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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